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 2022-011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6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54.68 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授予董事会决议情况
2022年1月10日,根据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2年1月10日为授予日,向345名激励对象授予555.7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2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2 年 1 月 10 日。
2、首次授予价格:人民币 11.26 元/股。
3、首次授予人数:344 人。
4、首次授予数量:554.68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41,197.4891 万股
的 1.35%。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鉴于 1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由 345 人变更为 344 人,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55.78
万股变更为 554.68 万股。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授予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 占目前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股本的比
(万股) 的比例 例
1 王玉全 董事长、总经理 12.00 2.00% 0.03%
2 崔洪涛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0.50 1.75% 0.03%
3 李财祥 副总经理、董秘 10.50 1.75% 0.03%
4 赵小利 董事 9.50 1.58% 0.02%
5 屈靖 副总经理 9.50 1.58% 0.02%
6 周娟娟 董事、财务总监 9.50 1.58% 0.02%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338 人 493.18 82.20% 1.20%
合计 554.68 92.45% 1.35%
注:(1)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同时参与其他任何一家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票将一并回购。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及预留的第一个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1/3
日止
首次及预留的第二个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1/3
日止
首次及预留的第三个 自首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1/3
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出具了《山东
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587 号),截至 2022 年
2 月 8 日止,公司已收到 344 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
62,456,968.00 元,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406,428,091.00 元,股
本人民币 406,428,091.00 元。截至 2022 年 2 月 8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
本人民币 411,974,891.00 元,股本人民币 411,974,891.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成了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且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票登记日为 2022 年 2 月 16 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406,428,091 股增加至411,974,891 股,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28.77%变更为 28.39%。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动前数量 本次变动 变动后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61,423.00 5,546,800.00 8,508,223.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403,466,668.00 0.00 403,466,668.00
总计 406,428,091.00 5,546,800.00 411,974,891.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 554.68 万股限制性股票,以授予日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测算得出的限制性股票总摊销费用为10,233.85 万元,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在各限售期内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董事
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0 日,预计本激励计
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总费用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10,233.85 3,695.56 3,695.56 1,989.91 852.82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报备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58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