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 2021-020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据
此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9 名董事,实到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玉全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新华医疗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06,428,091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现金 1.00 元(含税)。
此议案需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新华医疗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 2021-02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新华医疗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新华医疗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在 2021 年度继续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其工作内容、工作强度等相关
指标,2021 年度的审计报酬拟以 2020 年度 120 万元为基数,按照资产规模或收
入规模的增长率增加审计报酬,即资产规模或收入规模每增长 10%审计报酬在2020 年度的基础上相应增加 5 万元(若公司规模缩减不调整相应报酬)。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 39 万元。
此议案需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新华医疗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临 2021-02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拟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额度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1 上海秉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68.53% 3,000
2 成都英德生物医药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87.33% 6,000
3 成都英德生物医药设备有限公司 100% 4,000
4 上海远跃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90% 2,000
5 苏州浙远自动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80% 2,400
6 平阴县中医医院 100% 6,000
7 淄博昌国医院有限公司 100% 2,000
8 成都康福肾脏病医院有限公司 60% 1,200
9 合肥东南骨科医院 55% 3,000
10 淄博众生医药有限公司 60% 21,000
11 山东基匹欧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51% 2,000
12 高青县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70% 500
13 安徽合肥东南外科医院 75% 1,000
14 上海泰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00% 61,000
15 安徽新华宜生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51% 500
16 武汉方泰医院有限公司 51% 1,000
17 武汉莱格创捷商贸有限公司 80% 2,000
18 武汉益畅商贸有限公司 80% 1,000
19 北京威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65% 3,000
20 山东新华医用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100% 2,000
合计 / / 124,600
此议案需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新华医疗对外担保公告》(临 2021-02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赵小利先生回避表决。
此议案需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新华医疗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 2021-024)。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予以相应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的生产经营计划,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全年
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
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其中主要包括:
序号 授信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万元)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 110,000.00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74,000.00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 20,000.00
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50,000.00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15,000.00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 20,000.00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10,000.00
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20,000.00
9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10,000.00
10 中国邮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0
1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70,000.00
12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区支行 24,000.00
1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14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15 浙商银行潍坊分行 15,000.00
16 中信银行淄博分行 35,000.00
17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20,000.00
1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0,000.00
合计 673,000.00
所获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保函;
申办票据贴现、国内保理、贸易融资及内保外(内)贷业务等,具体融资金额将
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
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有关前述业务的利息、费用、期限、
利率等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各项授信合同(协议)、承诺书等一切与前述
业务有关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此议案需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