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0-056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南阳市骨科高新区医院有限公司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以 5,375.53 万元为转让底价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出售
全资子公司新华泰康投资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泰康”)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南阳市骨科高新区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区医院”)80%的股权及 3,521.06 万元债权。南阳大健康医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阳大健康”)竞得该项目。2020 年 7 月 22 日,新华泰康与南阳大健康签订了《产
权交易合同》,确定高新区医院 80%股权及 3,521.06 万元债权转让金额合计为人
民币 5,375.53 万元。2020 年 8 月 19 日, 高新区医院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本次
交易相关事项已全部完成。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挂牌出售全资子公司新华泰康投资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南阳市骨科高新区医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高新区医
院 8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医疗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5)、《新华医疗关于拟挂牌转让南阳市骨科高新区医院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5)。
2020 年 6 月 15 日,“南阳市骨科高新区医院有限公司 80%的股权及 3,521.06
万元债权” 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止 2020 年 7 月 13 日挂牌期满,共产生一家符合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条件
的意向受让方。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和本次挂牌交易设定的条件,
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为南阳大健康,新华泰康与南阳大健康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确定高新区医院 80%股权及 3,521.06 万元债权转让金额合计为人民
币 5,375.53 万元。2020 年 8 月 19 日,高新区医院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本次交易
相关事项已全部完成。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 南阳大健康医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冯军
3、注册资本:20,000 万元整
4、成立日期:2019 年 8 月 6 日
4、经营范围:对医疗、健康、养老产业投资;医院管理等。
5、主要财务数据
南阳大健康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0,999,893.87 73,991,609.40
负债总额 26,100.00 17,850.00
所有者权益 50,973,793.87 73,973,759.40
2019 年度 2020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26,206.13 -34.47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华泰康与南阳大健康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新华泰康投资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受让方:南阳大健康医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第一条产权转让标的
转让方将持有的南阳市骨科高新区医院有限公司 80%股权及 3,521.06 万元
债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
第二条产权转让价格
转让方将上述产权及债权以人民币 5,375.53 万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
第三条 产权转让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经资产评估确认,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后,因只征集到一家受让方,转让方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实施转让。
第四条 产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产权转让价格,采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转让给受让方。
双方约定,受让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产权转让价款汇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银行开立的交易资金结算专户,项目保证金 550 万元并入交易价款,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将产权转让价款支付给转让方。
第五条 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受让方受让该标的后,标的企业法人资格存续,受让方承诺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受让方承诺,完成期后审计后 2 个工作日代标的企业向转让方偿还 2020 年
5 月 31 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转让方及其上级公司享有的对标的企业的债权新增利息(以双方聘请的审计机构结果为准)。
五、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上述资产出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资产出售所得款项将用于新华泰康日常经营。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高新区医院 80%的股权可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更好地促进主业发展、优化产业布局,有利于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整合。此次资产出售(按照
交易成交价格及 2020 年 7 月 31 日财务数据计算)预计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
750.02 万元。
本次出售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发生变更,公司不存在为高新区医院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委托高新区医院理财的情况,高新区医院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