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8-005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
148,948,782.0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528,722.79元,提取职工奖励及福
利基金654,486.94元,应付普通股股利18,289,264.1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135,445,561.7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82,030,533.45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6,428,091股为基数,
每10股派现金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0,321,404.55元,占经审计的公司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528,722.79元的31.01%。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设备制造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逐步形成了医疗器械、制药装备和医疗服务三大业务板块。
2010年11月,《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提出了多
项措施及优惠政策,并放宽了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为落实国家政策,开拓公司下游产业链,降低经营风险,公司进入医疗服务行业,开拓公司未来的利润增长点。通过近年来对合作专科医院的投资,公司的医疗服务板块已经取得了较快的发展,部分专科医院已经进入试运营阶段,但受医疗服务板块投资回收期较长,投资金额较大等因素的影响,加大了公司的资金压力。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从权衡公司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提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经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发表监事会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也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此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