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08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 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费总额 2.43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 13 次、
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7 次。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3 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政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最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广州毅昌、佳发教育、金晶科技、宏创控股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大根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肖霞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7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拟收费 18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拟收费 130 万元,内控审计拟收费
50 万元,较上一期持平。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包括为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的具体工作和结论。
经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包括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是否正当,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是否充分、恰当等。
1、我们通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历资质进行核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对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此次续聘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聘期间,给公司的日常账务处理及内控管理提供了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