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部分内容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查发现,《2022 年年度报告》中部分信息列示有误,现予以更正。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一、需要更正的内容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更正前: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8 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原监事张家
利担任公司职工监事期间(2015 年 6 月 4 日至 2022 年 4 月 29 日),其配偶证券
账户存在将持有的“金晶科技”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山东监管局决定:对张家利给予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
整改措施:公司要求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谨慎操作,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