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
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1.72 元/股(含)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2 年 7 月 6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4 月 9 日,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七届
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其他合法资金启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事宜。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不低于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
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2 年 4 月 12 日至 2023 年 4 月 11 日),回购用途为用
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2022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 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1,428,770,000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 5,050,000 股,以
1,423,720,000 股为基数计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10 元(含税)。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1.72 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2-0.281=11.719≈11.72 元/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279.86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9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