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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86 沪市 金晶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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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86:金晶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30

●回购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元/股(含);
●回购数量:按回购金额上限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每股5元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0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7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实施存在以下风险:
1、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2、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回购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定了回购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司市场形象。为充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每股5元(含)。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低于1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按回购金额上限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每股5元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0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74%。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董事会决议之日至本次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2、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以公司2018年6月30日股本结构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5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4000万股,假设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数量4000万股,则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为141830.21万股,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类别            本次回购前      股份比例    本次回购后      股份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166,400        0.97        14,166,400          1.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44,135,700        99.03      1,404,135,700          99.00
合计                1,458,302,100          100      1,418,302,100          100
  (八)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998,316.2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35,050.69万元。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20,000万元(含)全部使用完毕,按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2.00%,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60%。根据相关规定,股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6、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本次决议有效期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

  (十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产生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本次回购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