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5 证券简称:海螺水泥 公告编号:临 2024-14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Limited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对《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一条 第一条
本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本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简称《公司法》)、《国务院关于 法》(简称《公司法》)、《国务院
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
特别规定》(简称《特别规定》)和中华 市的特别规定》(简称《特别规定》)
人民共和国(中国)其它有关法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其它有关
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2 第七条 第七条
本章程主要根据《公司法》、国务院 本章程主要根据《公司法》、国务院
证券委员会及国家体改委在一九九四 证券委员会及国家体改委在一九九四
年八月二十七日所发布的《到境外上 年八月二十七日所发布的《到境外上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证委发(1994) 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证委发(1994)
21 号文) (“必备条款”)和中国证券监督 21 号文) (“必备条款”)和中国证券监
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海外上市 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海外
部和国家体改委生产体制司在一九九 上市部和国家体改委生产体制司在一
五年四月三日所发布的《关于到香港 九九五年四月三日所发布的《关于到
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作补充修改的意 香港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作补充修改
见函》(证监海函[1995]1 号文)、国务 的意见函》(证监海函[1995]1 号文)、
院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发布的 国务院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发
《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 布的《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
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 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
的批复》(国函〔2019〕97 号)、中 规定的批复》(国函〔2019〕97 号)、
国证监会在二零二二年一月五日所发 中国证监会在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五
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 日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告[2022]2 号)和《中国共产党章程》 会公告[2023]62 号)、中国证监会在
的内容而制定。本章程涉及必备条款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发布的《境内
内容的修改须按第二百零三条之规定 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
处理。 法》(证监会公告[2023]43 号)和《中
国共产党章程》的内容而制定。本章
程涉及必备条款内容的修改须按第二
百零三条之规定处理。
3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名册的正、副本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名册的正、副本
的记载不一致时, 以正本为准。 的记载不一致时, 以正本为准。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名册必须可供股
东查阅。
4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六条
公司普通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公司普通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 ……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所赋 (八)法律、行政法规、上市规则及
予的其它权利。 本章程所赋予的其它权利。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5 第五十七条 第五十七条
公司普通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公司普通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 ……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 (五)法律、行政法规、上市规则及
应当承担的其它义务。 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它义务。
…… ……
6 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大会年会和临时股 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周年大会年会和临
东大会。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股 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东大会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每 股东周年大会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并
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 应于每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
行。 之内举行。
…… ……
7 第六十四条 第六十四条
(一) 公司召开周年股东大会,应当于 (一) 公司召开周年股东周年大会,应
会议召开前至少足二十个工作日或二 当于会议召开前至少足二十个工作日
十一日(以适用法律法规或上市规则 或二十一日(以适用法律法规或上市
规定或适用的较长时间者为准)发出 规则规定或适用的较长时间者为准)
书面通知,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 发出书面通知,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
会议日期及地点告知所有在册股东。 以及会议日期及地点告知所有在册股
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 东。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
召开前至少足十个工作日或十五日 会议召开前至少足十个工作日或十五
(以适用法律法规或上市规则规定或 日(以适用法律法规或上市规则规定
适用的较长时间者为准)发出书面通 或适用的较长时间者为准)发出书面
知,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会议日 通知,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会议
期及地点告知所有在册股东。 日期及地点告知所有在册股东。
…… ……
(三)就本条发出的通知,其发出日 (三)就本条发出的通知,其发出日
为公司或公司委聘的股份登记处把有 为公司或公司委聘的股份登记处把有
关通知送达邮务机关投邮之日(不应包 关通知送达邮务机关投邮之日(不应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括发出通知日)或按照本章程第六十八 包括发出通知日)或按照本章程第六
条约定的公告之日,而非第二百零五 十八条约定的公告的日期或以电子方
条所述股东被视为收到有关通知之 式发送或在本公司网站及香港联交所
日。 网站刊登之日期,而非第二百零五条
所述股东被视为收到有关通知之日。
8 第六十七 A 条 第六十七 A 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
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 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
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 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
下内容: 下内容:
…… ……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 (五)适用上市规则规定必须披露之事
项。
……
9 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通知应当向股东(不论在股东 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前
大会上是否有表决权)以专人送出或以 提下,股东大会通知应当向股东(不论
邮资已付的邮件送出,受件人地址以 在股东大会上是否有表决权)以专人
股东名册登记的地址为准。 送出、以邮资已付的邮件寄送、以电
…… 子形式送出、及/或在本公司网站及香
港联交所网站刊登,收件人通讯地址
前述所称公告,就周年股东大会应当 以股东名册登记的地址或股东向公司
于召开前至少足二十个工作日或二十 提供的电子通讯方式为准。
一日(以适用法律法规或上市规则规
定或适用的较长时间者为准),就临 ……
时股东大会应当于召开前至少足十个 前述所称公告,就周年股东周年大会
工作日或十五日(以适用法律法规或 应当于召开前至少足二十个工作日或
上市规则规定或适用的较长者为准), 二十一日(以适用法律法规或上市规
在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指定的一家或 则规定或适用的较长时间者为准),
多家报刊上刊登;一经公告,视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