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螺水泥 股票代码:600585 公告编号:临 2024-07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Limited
关于 A 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 年 11 月 3 日,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实施回购 A 股股份方案。2023 年 11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 A 股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公司以自有
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4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以不超过人民币 32.30
元/股(含)的价格进行 A 股股份回购。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 年 11 月 20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 A 股股份,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A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35)。
(二)2024 年 2 月 3 日,公司回购期限到期,已实际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22,242,5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回购最高价格为人民币 23.89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人民币 21.35 元/股,回购均价为人民币 22.51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588,480.81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 A 股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实施回购。
(四)本次回购 A 股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
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在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 A 股股份
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股(A股) 0 0 0 0
无限售条件股(A股) 3,999,702,579 75.48 3,999,702,579 75.48
其中: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 0 0 22,242,535 0.42
H股 1,299,600,000 24.52 1,299,600,000 24.52
股份总数 5,299,302,579 100 5,299,302,579 1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A股股份22,242,535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根据公司 A 股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拟在披露本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出售本次回购的股份。若公司未能在回购完成后 3 年内完成上述出售,则未出售部
分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