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45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涉及诉讼之执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长电先进”)为二审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涉案的金额:1,612.47 万元人民币加工费及逾期付款利息、相关诉讼费、
保全费等
执行结果:截至本公告日,长电先进已累计收到 1,612.47 万元人民币加
工费及逾期付款利息 361,524.00 元人民币,本案执行完毕。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已于 2020 年度对本案涉及的
加工费 1,612.47 万元人民币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并于 2021 年收到全部加工费后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另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本案所涉逾期付款利息 361,524.00 元人民币,本次诉讼执行结果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一、诉讼基本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电先进就其与瑞章公司的封装加工合同酬金纠纷,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请求判决瑞章公司支付原告封装加工测试费人民币 16,124,699.89 元人民币,逾期付款 4,896.82 元人民币,材料费用 1,356,924.48 元人民币及诉讼费用、保全费
用。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披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
公告》(临 2020-049)。
二、一审判决情况
2021 年 1 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沪 0117 民初
12602 号)判决如下:
(一)被告瑞章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封装加工费 16,124,699.89 元;
(二)被告瑞章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阴长电
先进封装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 16,124,699.89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7
月 20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三)驳回原告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临 2021-009)。
三、二审判决(终审判决)情况
2021 年 5 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沪 01 民终
3799 号)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60,783 元,由上诉人瑞章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3 日、2021 年 5 月 14 日披露的《江苏长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临 2021-012、临 2021-031)。
四、案件执行情况
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沪 01 民终 3799 号),
瑞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章公司”)需向长电先进支付本案所涉全部封装加工费 1,612.47 万元人民币及逾期付款利息,现将案件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案所涉加工费执行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长电先进已累计收到瑞章公司支付的本案所涉全
部封装加工费 16,124,699.89 元人民币。
(二)本案所涉逾期付款利息执行情况
1、逾期付款利息执行达成和解情况
鉴于当事人双方均有继续开展商业合作的良好意愿,经双方友好协商,对逾
期利息支付、解除股权冻结等事务达成执行和解,并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
约定如下:
1)当事人双方对上述《民事判决书》无异议。
2)在长电先进提供股权冻结已解除证明后,瑞章公司向长电先进支付逾期
付款利息 361,524.00 元人民币,长电先进同意放弃判决书项下瑞章公司
应付逾期付款利息的剩余部分。
2、逾期付款利息和解执行情况
2022 年 8 月 1 日,长电先进收到瑞章公司支付的本案所涉逾期付款利
息 361,524.00 元人民币,本案件执行完成。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已于 2020 年度对本案涉及的加工费 1,612.47 万元人民币全额计提减值
准备,2021 年,公司已累计收到本案所涉全部封装加工费 1,612.47 万元人民 币,并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2022 年 8 月 1 日,公司收到本案所涉逾期付款利息 361,524.00 元人民币,
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