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23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113.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7,955.30 万股的 1.75%。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力
股票代码 600584(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长电科技
注册资本 177,955.30万元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3年06月03日
注册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澄江镇长山路78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滨江中路27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142248781B
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电子原件、专用电子电气装置,
经营范围 销售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及成套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开展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道路普
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二)公司近三年业绩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3,050,241.79 2,646,399.45 2,352,627.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5,871,25 130,439.02 8,866.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48,657.14 95,188.96 -79,284.4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99,113,16 1,339,970.62 1,262,743.10
总资产 3,709,861.89 3,232,819.62 3,358,189.36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72 0.81 0.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72 0.81 0.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1.45 0.59 -0.49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42 10.02 0.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13.80 7.31 -6.36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 名 职 务
1 周子学 董事长
2 高永岗 非独立董事
3 张春生 非独立董事
4 任凯 非独立董事
5 郑力 非独立董事、首席执行长(CEO)
6 罗宏伟 非独立董事、执行副总裁
7 石瑛 独立董事
8 李建新 独立董事
9 PAN QING(潘青) 独立董事
10 林桂凤 监事会主席
11 王永 监事
12 沈阳 职工代表监事
13 LEE CHOON HEUNG(李春兴) 首席技术长
14 穆浩平 资金营运资深副总裁
15 吴宏鲲 董事会秘书
二、激励计划实施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电科技”)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的激励方式,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激励对象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1.本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382 人,包括:
(1)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获授股票期权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2.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以上任何情形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通过公司内网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五、本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来源、数量和分配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的激励方式,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二)标的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113.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77,955.30万股的1.75%。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在激励对象行权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应调整。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票期权总 公告日股本总
(万份) 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382 人) 3,113.00 100.00% 1.75%
合计 3,113.00 100.00% 1.75%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3.激励对象因任何原因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六、本计划的时间安排
(一)本计划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