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5 号),公司向 23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176,678,445 股,股本由 1,602,874,555 股增加至 1,779,553,000 股。根据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60287.4555 万元。 177955.3000 万元。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
160287.4555 万股。 177955.3000 万股。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