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编号:临 2020-037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科技”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6 月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1、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63 号)核准,公司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产业基金”)发行 129,791,394 股新股,购买其持有的苏州长电新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长电新科”)29.41%股权、苏州长电新朋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长电新朋”)22.73%股权;公司向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简称“芯电半导体”)发行43,285,527 股新股,购买其持有的长电新科 19.61%股权;同时,公司向芯电半导体非公开发行新股 150,852,271 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 17.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654,999,969.6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10,364,117.8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610,364,117.86 元已于 2017 年 6 月 8 日分别汇入
本 公 司在 兴 业 银 行 江 阴 支 行开立的 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 专户账号 :
408480100100218511)及在中国银行江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专户账号:509270343482)内。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
永华明(2017)验字第 61121126_B0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已注销。
2、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5 号文)核准,公司向产业基金、芯电半导体以及无锡金投领航产业升级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这 3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共计 243,030,552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89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18,724,919.2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94,716,399.88 元。
上述募集资金 3,599,324,919.28 元已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虹桥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专户账号:92030078801900000128)、在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专户账号:32101560027119110000)及在中国银行江阴支行开立的集资金存储专户(专户账号:510572144907)内。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 61121126_B02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594,716,399.88 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合计 1,379.73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28,800.00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0,179.73 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 截至2020年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6 月 30 日余
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408480100100218511 128,286.41 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509270343482 132,750.00 已销户
星展银行有限公司 0003-035035-01-0-022 - 已销户
小计 261,036.41 注 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2030078801900000128 94,932.49 108.93
初始存放 截至2020年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6 月 30 日余
额
江阴虹桥路支行 92030078801500000146 - 1,135.80
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 32101560027119110000 157,000.00 4.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510572144907 108,000.00 130.90
小计 359,932.49 注 2 1,379.73 注 3
注:1、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已扣
除相关发行费用。
2、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项目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已扣除部分承销保荐费。
3、募集资金专户余额金额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和购买理财产品理财收益,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1,379.73 万元,加上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28,800.00 万元,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30,179.73 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1 和附
表 2。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承诺投
资项目中,除 eWLB 先进封装产能扩张及配套测试服务项目受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较晚、市场波动、主要客户需求降低等原因影响,原先计划由 4000 片/周扩产至 9000 片/周,完成扩产至 8000 片/周后公司决定不再继续扩产,最终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约 1.98 亿美元,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人民币 2,136.59 万元外,(最终用途见“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附表 1)其余项目使用与发行时承诺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使用与发行时承诺的
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整体转让的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置换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置换情况如下:
(1)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经公司第六届第二次董事会、第六届董事第五次临时会议及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鉴于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及子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因此,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批准,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人民币 1,223,369,471 元
用于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 61121126_B10 号”专项鉴证报告,独立财务顾问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根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鉴于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因此,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人民币 856,866,810.22 元用于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 61121126_B06
号”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银国际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
查意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在确保不影响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经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总
额为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以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