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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83 沪市 海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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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83:海油工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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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21 年度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60.00 亿元

    委托理财受托方:授权公司管理层选取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
      受托方,以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为主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
      信托理财产品等多样化现金管理工具

    委托理财期限: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
      年 12 月 31 日有效,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大
      额存单除外)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6.00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产品,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
内可循环使用,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有效。

  根据上述决议,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
额度内滚动操作,共购买 27 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24 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单日最高投资余额51.00 亿元,加权平均年化收益率约 3.70%;使用募集资金购买 3 期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单日最高投资余额 5.70 亿元,加权平均年化收益率约 3.74%。

  鉴于上述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现金管理工作依法合
规进行,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 60.00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授权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有效,该额度在决议有效
期内可循环使用。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多样化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流动资金。

  公司预计 2021 年末资金余额 70.90 亿元(含未到赎回期的委托
理财余额),预计 2020 年末资金余额 66.08 亿元(含未到赎回期的委托理财余额)。

  以上较好的资金余额情况为公司 2021 年度使用不超过 60.00 亿
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投资风险

  (1)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产品投资风险小,本金安全有保障。非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风险相对较高,存在极端情况下委托理财本金损失的可能。

  (2)委托理财产品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投资可能会受到各类市场波动的影响。


  (3)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开展业务,因此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4)委托理财产品的购买、转让、提前中止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收益确认方式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对每一笔理财业务,管理层都在董事会批准并授权的额度内进行决策。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文件,建立了理财业务内部审批流程,从决策层对理财业务进行把控。公司也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银行资质、流动性进行了评估,选择风险较低产品,总体投资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将建立台账对委托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并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通过年度报告报告、半年度报告等途径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资金使用额度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 60.00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有效,
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 2021 年度理财产品品种包括大额存单、信托理财产品、银
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等品种,旨在多样化现金管理工具,进一步提升差异化的流动性分层管理能力,增加效益贡献。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有效。

  (四)投资期限

  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大额存单除外)。

  (五)实施方式

  综合考虑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开展计划如下:三年期(含)以内大额存单不超过 15.00 亿元;货币市场基金不超过 10.00 亿元;信托理财产品不超过 10.00 亿元;银行理财产品灵活配置。

  (六)风险控制分析

  为规范和管理对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和交易行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投资及理财业务管理细则》,对金融投资及理财业务的管理原则、投资范围、审批权限、操作流程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

  1.公司每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会向不少于三家机构询价,并对拟选择的银行理财产品按照穿透至底层资产和收益机制的原则进行分析,分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收益预期达标情况、底层资产或挂钩标的风险(如涉及)、理财产品性质、期限等,综合确定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拟投资的信托产品,其发行人应具备良好的经营状况,具备较丰富的产品管理经验,历史业绩良好,市场口碑好。公司原则上优先与国有背景的信托公司开展合作。公司将优先购买管理稳健且已积累一定风险准备金的信托产品。

  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情况,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让方的情况

  为了最大限度避免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合规风险,公司未来十二个月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手将主要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管理规模较大的基金管理公司、国有背景的信托公司中选取。如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关联交易审批和披露。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状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303,800.28        3,185,654.29

负债总额                    1,048,399.97          918,370.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254,011.62        2,266,064.04
的净资产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16,640.04            -1,571.31
流量金额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 2020 年初资金余额(含未到赎回期的委托理财余额)约 58
亿元,预计 2020 年末资金余额(含未到赎回期的委托理财余额)约
66 亿元。截至 11 月 30 日,已支付但尚未到期赎回的委托理财产品
共有 10 笔,合计金额为 51.00 亿元,占本年末资金余额的比例 77%。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开展。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
流动资产”,属于流动资产,不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等财务状况指标产生影响。

  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 6.00 亿元募集资
金理财额度购买了 3 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已产生投资收益 0.07亿元;滚动使用不超过 55.00 亿元自有资金理财额度,购买了 24 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已产生投资收益 1.05 亿元。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共计产生 1.12 亿元投资收益,占 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99%。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或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属于投资所得,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不对经营性现金流产生影响。

  五、风险提示

  (一)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三)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业务操作上可能存在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理财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本次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1)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多样化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2)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信托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七、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
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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