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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83 沪市 海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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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83:海油工程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自有资金理财额度和理财产品范围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4

600583:海油工程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自有资金理财额度和理财产品范围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度自有
      资金理财额度和理财产品范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0 年度委托理财金额调整情况: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由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亿元调整至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6.00 亿元维持不变。

    自有资金理财范围调整情况: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货币市
      场基金纳入自有资金理财投资范围。

    委托理财受托方: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基金管理公司(授权公
      司管理层选取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
    委托理财期限: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
      年 12 月 31 日有效,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出了同
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 40.00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 6.0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31 日有效,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现根据 2020 年资金预测情况,拟提升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由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亿元调整至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6.00 亿元维持不
变。此外,为多样化现金管理工具,进一步提升差异化的流动性分层管理能力,增加效益贡献,拟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货币市场基金
纳入自有资金理财投资范围。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流动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预计 2020 年资金余额最高 70.00 亿元(含未到赎回期的银
行理财余额),其中预计 2020 年自有资金最高 68.00 亿元(含未到赎回期的银行理财余额),闲置募集资金最高 6.18 亿元(含未到赎回期的银行理财余额)。

  以上较好的资金余额情况,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55.00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 6.0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所使用的资金为暂时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也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投入。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公司理财选取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公募基金管理规模排名靠前的基金管理公司为受托方,购买标的为中短期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以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货币市场基金,风险可控。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将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并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定期报告、半年度和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方式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资金使用额度

  理财金额调整情况:公司 2020 年度委托理财金额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由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亿元调整至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5.0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6.00 亿元维持不变。

  (二)理财产品品种

  理财产品范围调整情况:除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本次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货币市场基金纳入理财产品投资范围。

  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有效。

  (四)投资期限


  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珠海子公司和公司财务管理部按照上述要求具体办理。

  (六)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公募基金管理规模排名靠前的基金管理公司的货币市场基金,风险水平较低。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让方的情况

  为了确保控制风险,公司未来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受让方将全部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公募基金管理规模排名靠前的基金管理公司中选取。与公司不会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3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0,786,010,008.69    31,856,542,935.10

负债总额                8,432,276,757.86      9,183,707,123.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2,340,640,337.05    22,660,640,434.49
的净资产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531,314,150.18        -47,723,710.00
流量净额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 2020 年初资金余额(含未到赎回期的银行理财余额)58.02亿元,预计 2020 年末资金余额(含未到赎回期的银行理财余额)68.00亿元。截止目前已支付但尚未到期赎回的银行理财产品共有 11 笔,合计金额为 39.00 亿元。公司使用暂时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开展。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属于流动资产,不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状况指标产生影响。截至目前,2020 年度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 6.00 亿元募集资金理财额度,购买了 4 笔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其中 3 笔已到期赎回收到 0.08 亿元收益;滚动使用不超过 40.00 亿元自有资金理财额度,购买了 16 笔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其中 6 笔已到期赎回收到 0.23 亿元收益,合计收到投资
收益 0.31 亿元,占 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06.90%。公
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属于投资所得,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不对经营性现金流产生影响。

  五、风险提示

  (一)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三)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相关业务操作上可能存在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 年6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自有资金理财额度和理财产品范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本次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不涉及募集资金理财额度和理财范围变动,故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该事项也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1)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2)同意公司将 2020 年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由最高不超过 40.00
亿元调整至最高不超过 55.00 亿元。

  (3)同意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货币市场基金纳入理财产品投资范围。

  2.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55.0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6.0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将 2020 年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由最高不超过 40.00 亿元
调整至最高不超过 55.00 亿元,并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货币市场
基金纳入理财产品投资范围。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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