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20 年度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40.00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6.00 亿元
委托理财受托方: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授权公司管理层选取合
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
年 12 月 31 日有效,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保荐结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了同意
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 6.0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董事会决议。该授权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有效。
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了同意
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 50.00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董事会决议。该授权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有效。
鉴于上述两项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现金管理工作依
法合规进行,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40.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6.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
产品,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有效,
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 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资金来源为自有流动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预计 2019 年末资金余额 57.00 亿元(含未到赎回期的银行
理财余额),预计 2020 年末资金余额 56.80 亿元(含未到赎回期的银行理财余额)。其中预计 2019 年底闲置募集资金 6.11 亿元(含未到赎回期的银行理财余额)。
以上较好的资金余额情况,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 6.0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提供了有利条件。
2. 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的情况
2013 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80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31,914,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58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49,999.9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850.3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47,149.6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XYZH/2013A7012 号《验资报告》,
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11 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
股本变动公告》。
根据《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募集资金投入使用以来,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
向珠海基地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31.83 亿元,剩余募集资金(含历年理财收益、利息收益)6.26 亿元。一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简称“珠海子公司”)在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开设的账号为“444000091018170125583”的募集资
金专户,截止 2019 年 11 月 30 日,账户余额为 6.17 亿元(含未到赎
回期的理财余额 3.60 亿元)。一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于合营公司中海
福 陆 重 工 有 限 公 司 在 交 通 银 行 珠 海 分 行 开 设 的 账 号 为
“444000091018170176829”的募集资金专户,截止 2019 年 11 月 30
日,账户余额为 0.09 亿元。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6.0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于珠海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暂时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也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投入。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公司理财选取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为受托方,购买标的全部为中短期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安全性相对较高、流动性较好,不用于证券投资,也不购买以股票、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将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并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定期报告、半年度和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方式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资金使用额度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保障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 6.0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有效。
(四)投资期限
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珠海子公司和公司财务管理部按照上述要求具体办理。
(六)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水平较低。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让方的情况
为了确保控制风险,公司未来十二个月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受让方将全部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中选取。与公司不会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0,170,985,696.33 30,149,200,569.79
负债总额 8,123,212,881.37 7,244,760,815.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2,038,271,288.28 22,892,941,649.83
的净资产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1-12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5,713,127.21 376,455,428.85
流量金额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 2019 年初资金余额(含未到赎回期的银行理财余额)62.54亿元,预计 2019 年末资金余额(含未到赎回期的银行理财余额)57.00亿元。截止目前已支付但尚未到期赎回的银行理财产品共有 5 笔,合计金额为 22.60 亿元,占本年末资金余额的比例约为 40%。公司使用暂时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开展。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属于流动资产,不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状况指标产生影响。截至目前,2019 年度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 6.00 亿元募集资金理财额度,购买了 13 笔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其中 12 笔已到期赎回收到 0.23 亿元收益;滚动使用不超过 50.00 亿元自有资金理财额度,购买了 27 笔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其中 23 笔已到期赎回收到
1.27 亿元收益,合计收到投资收益 1.49 亿元,占 2018 年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 187%。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属于投资所得,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不对经营性现金流产生影响。
五、风险提示
(一)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三)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相关业务操作上可能存在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理财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对本次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1)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