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 2026-014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宇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听取了《八一钢铁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八一钢铁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八一钢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3 项报告,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八一钢铁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同时对 2026 年度董事
会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八一钢铁 2025 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本报告旨在阐述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5 年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管理方针、策略及表现,便于公众和投资者获取公司非财务信息、了解公司业务的社会和环境影响,让市场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风险防范水平做出更准确的判断。
本议案经战略与 ESG 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详见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八一钢铁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三)审议通过《八一钢铁 2025 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公司为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倡议,围绕钢铁主业提升、技术创新、市场开拓与公司治理四大维度所作的系统性布局,旨在积极应对行业周期性下行挑战,推
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了《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执行情况与效果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6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八一钢铁 2025 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6-013)。
(四)审议通过《八一钢铁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5 年的审计机构期间,全面配合并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八一钢铁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八一钢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八一钢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八一钢铁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本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八一钢铁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八一钢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独立董事邱四平先生、孟祥云女士、温晓军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本议案获得通
过。
详见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八一钢铁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八一钢铁 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编制的《八一钢铁 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八一钢铁 2025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临 2026-024)及《八一钢铁 2025 年度报告全文》。
(九)审议通过《八一钢铁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八一钢铁关于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经营管理等。董事会认为,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且执行有效,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其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管要求,能够保障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
关联董事何宇城先生、高祥明先生、张志刚先生等 3 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本议案获得通
过。
详见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八一钢铁关于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八一钢铁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 年度,公司合并归母净利润-1,878,908,947.25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6,794,100,087.12 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八一钢铁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5)
(十二)审议通过《八一钢铁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6 年与主营业务有关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208.07 亿元;金融业
务有关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28 亿元,包括综合授信业务 23.89 亿元及票据贴现 4.11 亿元。公司与关联人拥有各自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通过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及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何宇城先生、高祥明先生、张志刚先生 3 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本议案获得通
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八一钢铁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7)。
(十三)审议通过《八一钢铁关于 2026 年度与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关联公司借款交易预算的议案》
公司 2026 年度拟向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八钢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钢铁雅满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富蕴蒙库铁矿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新疆八钢佳域工业材料有限公司、巴州敦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八钢矿业资源有限公司、新疆天山钢铁巴州有限公司、新疆伊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八钢中兴工贸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42 亿元借款,借款议案有效期为 2026 年 4 月至 2026 年 12 月,利率定价
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浮 40BP,用于公司经营资金周转及项目建设,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本次关联借款额度有利于更好地获得大股东方的支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何宇城先生、高祥明先生、张志刚先生 3 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本议案获得通
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八一钢铁关于 2026 年度与八钢集团范围内关联公司借款交易预算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18)。
(十四)审议通过《八一钢铁关于 2026 年度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51.3 亿元人民币,期限为 1 年。实际获得的授信额度以各金融机构核定为准;授权法定代表人在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范围内签署有关合同,由经营层办理具体业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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