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 2021-053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4.5.10 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4.5.10 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 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
名董事主持。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
……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5.3.3 条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5.3.3 条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成,包括独立董事 3 人,其中 1 名独 成,包括独立董事 3 人,其中 1 名独
立董事须为会计专业人士。 立董事须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5.3.15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5.3.15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 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
免。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5.3.17 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5.3.17 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
事履行职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