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 2021-049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保障 2021
年度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增加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
武财务公司”)授信额度 17 亿元。包括各类贷款、融资租赁、开具商业汇票以及票
据贴现等,授信总额度增至 32 亿元。
2、前次关联授信额度执行情况:2021年4月9日和2021年5月12日,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申请银
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同意给予宝武财务公司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2021年10月末,宝武财务公
司授信额度已使用 14.92 亿元。
3、2021 年12 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增加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沈东新、肖国栋、吴彬、张志刚、姜振峰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本事项征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交易方基本情况
宝武财务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当前注册资本26亿元。宝山钢铁股份有限
公司为宝武财务公司控股股东,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36.5185%。
截止2020年末,宝武财务公司总资产364.14亿元,总负债322.23亿元,所有
者权益 41.91 亿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63 亿元,净利润 2.4 亿元。
(二)宝武财务公司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关系的相关规定。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授信条件不优于非关联方的同类授信,公司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原则与财务公司开展授信业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为保证生产发展的资金需求,向宝武财务公司申请增加人民币 17 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期限为 2021 年 12 月-2022 年 4 月。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遵
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授信条件不优于非关联方的同类授信,公司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原则与宝武财务公司开展授信业务。作为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增加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增加 2021 年宝武财务公司授信额度,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向宝武财务公司申请增加人民币 17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主要是用于生产资金周转,是保证公司生产发展的资金需求。本议案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决议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