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2024-060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25,由董事长庞欣元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514.82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39%
累计已回购金额 6,000.54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8.39 元/股~15.66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驱”或“公司”)于 2024
年 01 月 23 日召开九届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
元(含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92 元/股(含 16.92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01 月 25 日、2024 年 0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电驱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4)及《卧龙电驱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006)。
2024 年 05 月 20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现金(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6.92 元/股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6.82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4 年 07 月
15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7 月 0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电驱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07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892,5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即 1,308,291,126 股)的比例为 0.07%,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1.24 元/股、
最低价格为 11.17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10,000,16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07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5,14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即 1,308,291,126 股)的比例为 0.39%,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5.66 元/股、最低价
格为 8.39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60,005,392.1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