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编号:临 2024-022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驱”或“公司”)于2024年01月23日召开九届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92元/股(含16.92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01月25日、2024年0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电驱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4)及《卧龙电驱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
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03 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 2024 年 03 月 31 日,公司已累
计回购股份 2,31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即 1,311,240,126 股)的比例为 0.18%,
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0.41 元/股、最低价格为 8.39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2,837,770.1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