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2-026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 2021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
账户持有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本利润分配方案存在差异化分红。
本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7,816,331.0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5,193,773.65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837,671,809.59元。经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根据全球经济形势发展,统筹考虑公司后续发展需求,公司按照《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进行分配,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下一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回购的公司 6,388,500 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15,262,586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 6,388,500 股后的基数为 1,308,874,086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 196,331,112.9 元(含税)。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
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公司股份回购,累计数量为16,300,500 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90,077,747.80 元(不含交易费用)。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拟支付现金红利和回购资金两项合计占 2021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9.1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股权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股东的合理回报及可持续发展,促进公司实现良好效益,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宏观经济情况、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