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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80 沪市 卧龙电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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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80:卧龙电驱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二期与预留授予第一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3

600580:卧龙电驱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二期与预留授予第一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编号:临 2020-046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二期与预留授予第
          一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673.1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第二期行权股票数量为
      605.10 万股,预留授予第一期行权股票数量为 68.00 万股。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0 年 7 月 8 日。

    一、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

  1、2018 年 1 月 20 日,公司七届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七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审核<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1 月 22 日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公司对《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和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2 月 1
日,公司七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七届八次临时董事会、七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
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2018 年 5 月 5 日披露了《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及《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5、2018 年 8 月 20 日,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七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6、2019 年 1 月 21 日,公司七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1 月 21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19 年 5 月 17 日,公司七届二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及公司七届十四次监
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期权首次授予部分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
案》,20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被取消了激励资格,公司拟注销股票期权187.00 万份,本次调整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 235人,股票期权总数为 2,168.00 万份;公司董事会认为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期权首次授予部分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8、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及公司七届十五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9、2020 年 3 月 10 日,公司七届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七届十九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次事项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10、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七届二十次监事会审议《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二期与预留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二期与预留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11、2020 年 6 月 9 日,公司七届三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及公司七届二十一次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为 673.10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第二期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605.10 万份,预留授予第一期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68.00 万份,激励对象具体行权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行权数量(万份) 行权占已授予期  附注说明

                                          权总量的百分比

 高关中      副总经理                6.00          0.24%

 张红信      副总经理                4.50          0.18%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237人)                  662.60          26.47%

        总计                    673.10          26.89%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行权人数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39 人。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0 年 7 月 8 日。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673.10 万股。

  3、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参与行权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新增股份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权之日起锁定 6 个月,转让时须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4、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23,000                          1,323,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99,888,586      6,731,000        1,306,619,586

    总计            1,301,211,586      6,731,000        1,307,942,586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47.27%变更为47.03%,未导致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0年6月18日出具了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477号验资报告,认为:截至2020年6月16日止,卧龙电驱己收到高关中等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6,731,000.00元。各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出资55,934,610.00元,其中: 增加股本6,731,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49,203,610.00元。卧龙电驱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1,211,586.00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1,307,942,586.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1,307,942,586.00元。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公司2020年1-3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546,040.88元,公司2020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0716元;本次行权后,以行权后总股本1,307,942,586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0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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