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编号:临 2020-030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为应对未来全球经济形势发展的不确定性,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加强对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的投资,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便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好的效益。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3,065,792.6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21,249,587.38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690,314,231.49元。经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根据全球经济形势发展,统筹考虑公司后续发展需求,公司按照《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进行分配,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下一年。公
司 2019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01,211,58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95,181,737.90 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2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股权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2020 年,受内外部环境影响,世界各国虽然相继推出了积极的财政与货币政策,我国也推出了积极的减税降费措施,并进一步加大基础建设投资。公司所处的电机与驱动控制行业受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影响较大,与国民经济增长相关性较强,会受到宏观经济变化及行业发展的周期性波动影响。目前来看,宏观经济环境仍面临不确定性。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处在战略转型期,在推进非核心资产的出售和处置工作的同时,将加大研发及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领域的投入。2019 年公司研发费用为 3.71 亿元,同比增长 44.90%;2020 年,随着公司与采埃孚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合作的推进,公司日常经营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业务所需的营运资金需求将不断增长。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4.16 亿元,同比增长 12.10%;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 9.63 亿元,同比上升 51.23%。但是截止 2019 年底,公司的资产负
债率为 62.34%,处于较高水平,留存未分配利润部分拟用于归还银行贷款,降低资产负债率;2020 年,公司日常经营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业务所需的营运资金需求将不断增长,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拟用于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的研发及日常生产经营。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留存未分配利润部分拟用于归还银行贷款,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0 年,公司日常经营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业务所需的营运资金需求将不断增长,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拟用于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的研发及日常生产经营,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好的效益。
(五)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宏观经济情况、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
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七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处在战略转型期,在推进非核心资产的出售和处置工作的同时,将加大研发及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领域的投入。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部分拟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及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的研发及日常生产经营,将有利于公司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又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股东的合理回报及可持续发展,促进公司实现良好效益,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宏观经济情况、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