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气 编号:临 2018-032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 2018 年 5 月 3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 451 万股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卧龙电气”) 七届七次临
时董事会及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有关要求完成了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七届八次临时董事会、七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
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018 年 2 月 9 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 451 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 29 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4.79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 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公司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袁军)因个人原因放弃公司
拟授予的权益资格,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0 人调整为 29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469 万股调整为 451 万股。
7、 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以下比例在各激励对象间进行分配:
姓 名 职 位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占本计划拟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占本计划公告
日总股本比例
刘红旗 董事长 25 5.54% 0.02%
朱亚娟 董事、副总经理 20 4.43% 0.02%
吴剑波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 20 4.43% 0.02%
核心管理人员(共 26 人) 386 85.59% 0.30%
合计 451 100% 0.36%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
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
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
起计,且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3 月 17 日出具了《卧龙电
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I10056 号),审验了公司
截至 2018 年 3 月 13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 2018 年 3 月 17
日止,卧龙电气已收到刘红旗等 29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
计人民币 4,510,000.00 元(大写: 肆佰伍拾壹万元整)。各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
出资 21,602,900.00 元,其中:增加股本 4,51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17,092,900.00 元。截至 2018 年 3 月 13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人民币 1,293,409,586.00 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 1,293,409,586.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8 年 5 月 3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变更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288,899,586 股增加至
1,293,409,586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公司控股
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建成先生、浙江卧龙舜禹投资有限
公司及浙江龙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 615,073,8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72%,本
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
股本比例为 47.55%。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8,372,350 4,510,000 182,882,35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10,527,236 0 1,110,527,236
总计 1,288,899,586 4,510,000 1,293,409,586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最新取得的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
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9 日授予的 451 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
总费用为 843.60 万元,具体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摊销成本合计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 843.60 484.60 261.58 86.66 10.75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