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0 股票简称:卧龙电气 编号:临2017-008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召开了六届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吸收合并浙江卧龙家用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家电”)、绍兴澳特彼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澳特彼”)。吸收合并完成后,卧龙家电和绍兴澳特彼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吸收合并各方的基本情况
董事会已对吸收合并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一)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
吸收合并方: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开发区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开发区人民大道西段1801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乔
成立时间;1998年10月21日
注册资本:128889.9586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范围详见商务部批文)。 电机、发电
机、驱动与控制器、变频器、软启动器、励磁装置、整流与逆变装置、变压器、变配电装置、电气系统成套设备、工业自动化装备、振动机械、蓄电池、电源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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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
1、浙江卧龙家用电机有限公司
被吸收合并方:浙江卧龙家用电机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开发区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开发区人民大道西段1801号
法定代表人:邱跃
成立时间;2004年05月26日
注册资本:11587.24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家电用马达及零部件;汽车、摩托车用起动马达及零部件;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40,098.08万元,净资产18,039.60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55,006.59万元,净利润710.24万元。
2、绍兴澳特彼电机有限公司
被吸收合并方:绍兴澳特彼电机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西路1801号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开发区人民大道西段1801号
法定代表人:周立新
成立时间;2015年06月18日
注册资本:5542.4172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IE3超高效电机、NEMA超高效电机、新能源电动汽车驱动电机生产;销售自产产品。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24,106.47万元,净资产8,303.47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0,376.96万元,净利润2,761.05万元。
三、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卧龙家电、绍兴澳特彼,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卧龙家电、绍兴澳特彼的独立法人资格注销。
2、合并基准日为2017年4月30日。
3、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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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并完成后,被合并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财产合并纳入公司;其负债及应当承担的其它义务由公司承继。
5、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6、各方将积极合作,共同完成将被合并方的所有资产交付公司的事宜,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7、本次合并完成后,被合并方员工安置按照公司员工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8、被合并方履行各自审议程序,公司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签署相关文件。
9、经相关审议程序后,各方共同办理吸收合并相关变更手续。
10、各方履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集中和优化生产资源,提高运营效率,提升公司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由于卧龙家电、绍兴澳特彼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有关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实施吸收合并及/或使吸收合并生效、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及协议及采取其认为对吸收合并有辅助、补充或相关之行动,以及批准、追认及确认董事会所作的关于吸收合并的所有上述事宜。本授权有效期至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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