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编号:2020—033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2020
年 5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子公司拟执行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的议案》,拟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547 万元,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0.44 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523,946 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从 2020 年 5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7 日;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2020 年 5 月 28
日及 2020 年 5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
公告。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上述回购行为须由上市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账户,并进行回购,以便完成后续股份注销等工作,同时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视同上市公司分红,因此上述回购行为目的是为执行子公司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院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并根据天华院有限公司合并净利润为基础计算回购规模,实际回购行为由公司进行操作。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期间应当于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正在履行债权人公告程序,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