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公告编号:2018-010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2月8日,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及相关文件。2017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43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一落实、回复,并对重组预案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披露了《问询函》回复内容、《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月2日开市起复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月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自公司股票复牌以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最终完成。
上市公司将尽快完成审计、资产评估及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工作并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披露重组报告书等文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国务院国资委的正式批准,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发改委、商务部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上市公司境外投资事项的备案,商务部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事项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能否获得上述批准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险提示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披露的《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披露的“重大风险提示”相关章节已经提示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阅知。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的信息披露,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