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利润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半年度
报告(未经审计),截止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
民币 119,277,983.69 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截止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921,405,191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6,070,259.55 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利润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公司的经营特点,在拓展主营业务时需要充足资金用于发展的现状。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力的回报了全体股东,并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