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01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和《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
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第十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和上
定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
级党组织要求,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
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
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
条件。党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
向、管大局、保落实。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和公司
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坚持和落实党的建
改革发展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
设和公司改革发展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
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
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
工作同步开展。公司党组织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
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公司党组织活动依照《中
章程》及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三十九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
金; 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
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 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
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
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的其他义务。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
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 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
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 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
的其他义务。 连带责任。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和最高决策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
(十五)审议批准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之 (十五)审议批准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之
一的交易事项(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 一的交易事项(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
的债务除外): 的债务除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
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的50%以上; 资产的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
金额超过5000万元;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5000万元;
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
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金额超过5000万元;
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
5000万元; 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上述交易事项包括: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 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 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 上述交易事项包括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上交 发生的下列类型的事项: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所认定的其他交易。其中,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 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 (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提供担保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 (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租入或者租出资产;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
仍包括在内。 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
…… 者受让研发项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八)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优先认缴出资权等);上交所认定的其他交易。其
…… 中,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
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
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
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
(十八)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 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
任何担保; 任何担保;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
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 (三)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
的担保; 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后提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供的任何担保;
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