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35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说明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矜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 6 年,陈矜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陈矜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辞职申请尚未生效之前,陈矜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陈矜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陈矜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卓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提名卓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补选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卓敏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卓敏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附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卓敏女士简历
卓敏,女,汉族,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会计学硕导师、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导师、会计专硕导师、资产评估专硕导师,同时兼任安徽省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现任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近年来在国家重点级刊物发表论文多篇,主持多项课题,主要著作有《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管理会计》等。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