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 号:临 2021-028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0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
4 月 8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7)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18)。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股份 5,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
为 2.25 元/股,最低价为 2.22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 12,316,410.00 元(不
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42,862,7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31 元/股,最低价为 2.22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97,613,186.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