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0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事项不会导致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国有股权划转概述
公司于近日收到直接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关于控股股东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无偿划转的函》,函件主要内容如下: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划转省属企业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通知》(皖财企〔2020〕1541 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徽省国资委”)持有的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河能源控股”)1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安徽省财政厅持有,并委托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接主体)专户管理。
二、本次国有股权划转的影响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淮南矿业仍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淮河能源控股仍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淮南矿业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安徽省国资委。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前,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安徽省国资委
100%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2.90% 100%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6.61% 6.66%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安徽省国资委 安徽省财政厅
90% 10%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2.90% 100%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6.61% 6.66%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国有股权划转涉及后续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