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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72 沪市 康恩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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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恩贝: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6

康恩贝: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 2023-064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2023 年 10 月 25 日

  2、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人数:103 人

  3、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752.5 万份

  4、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价格:5.27 元/股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2023 年 10 月 25 日为本次
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0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52.5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并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下统称: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 2022-046、临 2022-047、临 2022-048)

  2、2022 年 9 月 16 日至 2022 年 9 月 25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企业微信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和审核情况发表了无异议意见,并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 2022-059)
  3、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 7,000 万份股票期
权。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
详尽披露,同日,公司还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3、临 2022-064)

  4、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公司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
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
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 2022-068、临 2022-069)

  5、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要素为:

  (1)股票期权简称:康恩贝期权;

  (2)股票期权代码:1000000270、1000000271、1000000272;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登记数量:6,247.5 万份;

  (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登记人数:537 人;

  (5)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4.13 元/股。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
了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 2022-076)

  6、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十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同意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13 元/股调整为 3.9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律师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 2023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详尽披露。(公告编号:临 2023-041)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符合授予预留股票期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特别提示 六、“…预留激励对象指
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以及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之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的 752.5 万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需在
2023 年 10 月 25 日前(含当日)确定。

    2022 年 10 月,为落实 2020 年公司控股权变更时控股股东浙江省中医药健康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有关解决中药饮片业务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并为进一步集聚中药饮片产业优质资源、发挥产业协同效应,公司受让完成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学饮片公司)66%股权,大学饮片公司成为本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经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为有利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康恩贝)整体布局和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进一步打造充实公司特色化学药事业部平台,金华康恩贝受让杭州康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浙江耐司康药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司康)股权,耐司康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办理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成为金华康恩贝的全资子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上述两家新进入本公司体系的大学饮片公司、耐司康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
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拟定以上述两家公司核心骨干人员为主共计 103人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的 752.5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对象。

  根据《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对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满足,具体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2023 年 10 月 25 日。

  2、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752.5 万股,约占《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57,003.7319 万股的0.2928%。

  3、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人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103人,主要为公司下属大学饮片公司、耐司康的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


  4、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价格:5.27 元/股。

  根据《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七章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
价格的确定方法 三、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之规定,预留股票期权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 4.86 元;

  (2)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选取董事会决议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 5.27 元。

  按以上规定确定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5.27 元。如后续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情形,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5、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6、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自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

  (3)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预留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24 个月后,按照下述安排进行行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占获授期权
                                                                        数量比例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  自预留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

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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