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 2022-048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2、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3、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700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
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57,003.7319 万股的 2.7237%,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6321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 90.3%,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4595%;预留股票期权 679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 9.7%,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642%。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2924161N
注册资本 257,003.7319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胡季强
成立日期 1993 年 1 月 9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兰溪市康恩贝大道 1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 568 号
上市时间 2004 年 4 月 12 日
公司网址 www.conbapharm.com
药品生产(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范
围详见《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材料及敷料的制造、销售,五金机械,
通讯设备(不含无线通讯设备),仪器仪表,电脑软件,建筑材料,化工
经营范围 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纺织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文化用
品,健身器械,汽车配件、初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技术咨询服务;经营
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
胡季强(董事长)、应春晓(副董事长)、罗国良、程兴华、汪洋、谌明、袁
董事会 振贤、吕久琴(独立董事)、董作军(独立董事)、吴永江(独立董事)、刘
恩(独立董事)
监事会 尹石水(监事会主席)、吴仲时、叶剑锋(职工代表监事)
罗国良(总裁)、徐春玲(副总裁、产业管理总监)、袁振贤(副总裁、运营
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总监)、谌明(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金祖成(副总裁、董
事会秘书)
(三)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项目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营业收入(元) 6,150,860,583.43 5,909,017,020.00 6,768,292,920.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009,229,071.34 453,301,739.03 -345,627,846.12
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58,193,943.50 16,272,461.76 -439,911,199.51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8 0.18 -0.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06 0.01 -0.17
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2.62 0.34 -8.76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项目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7,060,821,318.94 5,026,170,667.24 4,662,379,296.95
资产(元)
总资产(元) 10,792,748,130.91 9,278,585,412.77 9,860,341,729.66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
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股权激励方式是股票期权,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700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57,003.7319 万股的 2.7237%。其中首次授予 6321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4595%,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0.3%;预留 679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642%,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7%。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核心骨干人员。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544 人,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核心骨干人员。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与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在公司或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的名单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姓名 职位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次授予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的
数量(万份) 期权数量的比例 比例
应春晓 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82 1.17% 0.0319%
罗国良 党委委员、总裁 100 1.43% 0.0389%
徐春玲 党委委员、副总裁 70 1.00% 0.0272%
袁振贤 党委委员、副总裁 70 1.00% 0.0272%
谌明 副总裁、财务负责 70 1.00% 0.0272%
人、财务总监
金祖成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70 1.00% 0.0272%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其他管理人员、核 5859 83.70% 2.2797%
心骨干【538】人
首次授予合计【544】人 6321 90.30% 2.4595%
预留 679 9.70% 0.2642%
合计 7000 100% 2.7237%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 A 股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A 股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六、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A 股【4.13】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4.13】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4.11】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4.13】元。
(三)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股票期权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
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七、等待期、行权期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