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 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 2022-041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报告期内发生或延续至本
报告期内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42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本公司由联合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659.0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98 元, 共计
募集资金 109,299.96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9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08,399.96 万元,已由联合主承销商西南证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另减除联合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845.99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7,553.9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8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01,508.64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381.58 万元;2022年 1-6 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665.30
万元,2022 年 1-6 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0.70 万元。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04,173.94 万元(含置换预先已投
费等的净额为 2,432.29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本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30501616227 57,301,311.60 募集资金专户
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 00000408
本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104016000 571.14 募集资金专户
司滨江支行 8592001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30501616227 3,048.86 募集资金专户
物制药有限公司 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 00000491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80101390 818,126.37 募集资金专户
物制药有限公司 司杭州湖墅支行 1253878
合 计 58,123,057.9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为管理好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控股子公 司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康恩贝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西
南证券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分别与本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更换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5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西南证券终止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由浙商证券承接持续督导
工作。在更换持续督导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后,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于 2018 年 5月 10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华康恩贝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中信银行杭州湖墅支行及浙商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使用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金华康恩贝
公司增资、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变更募集资金运用的投入方式即提供有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等情况
1、根据 2018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先对金华康恩贝公司增资 19,538.00 万元;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5,723.46 万元。
2、经 2019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更好
地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对募集资金运用的投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以增资形式投入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实施的‘国际化先进制药基地项目’”调整为:“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增资形式和提供有息借款的方式投入‘国际化先进制药基地项目’。其中提供有息借款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借款金额以截止借款日前未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为限,按照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总额进行测算后确定。”
2021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继续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事项,以及金华康恩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实际需要,在 2019、2020 年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向金华康恩贝公司提供共两期合计 4.25 亿元有息借款后,同意公司向金华康恩贝公司提供的前期有息借款余额 3.08 亿元到期后可续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金华康恩
贝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公司剩余未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约计人民币4.2亿元、期限一年的有息借款,用于金华康恩贝国际化先进制药基地项目一期和原料药异地搬迁项目(国际化先进制药基地项目二期)的实施。上述借款利率均按不低于其他商业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继续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事项,以及金华康恩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实际需要和资金情况,同意公司向金华康恩贝公司提供的前期有息借款余额 32,040 万元到期后可展期续借使用,每次展期时间为一年,可以多次展期,续借利率按不低于商业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剩余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约计人民币 6,200 万元仍由公司向金华康恩贝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借款到期后,如双方协商一致,可展期续借使用,每次展期时间为一年,可以多次展期,续借利率按不低于商业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以上借款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实际需要在借款额度内分期拨付。
2022 年 1-6 月,根据金华康恩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向金华康恩贝公司
累计提供募集资金借款 2,740 万元,并收到金华康恩贝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借款利息
696.82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金华康恩贝公司累计提供募集资金借款
78,790 万元,金华康恩贝已累计偿还 46,250 万元,募集资金借款余额 32,540 万元。
3、报告期内,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华康恩贝公司国际化先进制药基地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
2014 年 8 月至 2019 年 7 月,但由于募集资金到位较迟,2018 年 2 月才正式开始投入
至金华康恩贝公司,客观上影响了项目的进度。另外,近年来医药行业改革不断深入,医药管理体制和医保支付、药品招投标、药品流通、新药审批等政策调整变化对医药行业发展影响重大而深远,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新的政策法规频出,标准不断提高,对项目建设也不断提出新的要求。为确保建设项目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变化与要求,金华康恩贝公司以谨慎原则对该项目进度作了适当控制和调整,一定程度上也对项目进度造成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较非公开发行方案
中披露的计划进度有较大的差距。
经 2020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根据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使用进度以及募投项目实施当地政府规划调整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金华康恩贝战略布局等相关情况,将原计划的募投项目金华康恩贝国际化先进制药基地项目制剂生产线区块固定资产投资规划使用的募集资金额42,688万元全部变更用于投资实施新项目金华康恩贝原料药异地搬迁项目(国际化先进制药基地项目二期)。金华康恩贝原料药异地搬迁项目拟投资总额为 60,353 万元,其中计划固定资产建设投资额为57,365 万元,使用变更募集资金 42,688 万元投资后的不足部分,由金华康恩贝自筹资金解决。对原规划的募投项目制剂生产线暂缓建设;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根据未来有关产品、市场变化情况和企业实际需要,由金华康恩贝通过技改等适当方式另行择机自筹资金在其现在金衢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