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 2022-032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康恩贝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集团)计划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止 6 个
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2、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康恩贝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 233.38 万,累计增持金额为 1,010.92 万元,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康恩贝集团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增持实施完成后,康恩贝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21,861.817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1%。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康恩贝集团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康恩贝集团在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止
6 个月内,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33.38 万股,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010.92 万
元,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现六个月增持计划期限已满,康恩贝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主体:康恩贝集团
(二)原持有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本次增持前,康恩贝集团持有本公司无
限售流通股 216,284,371 股,占公司总股本 2,570,037,319 股的 8.42%。
(三)2021 年 11 月 30 日,康恩贝集团向本公司出具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告
知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披露的临 2021-077 号《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目的:康恩贝集团基于对本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本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本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方式及种类:康恩贝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人民币普通股)。
(三)本次拟增持金额:康恩贝集团拟根据情况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价格:不超过每股 6 元(含 6 元)。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止 6 个月内。
(六)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康恩贝集团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过程和结果
2021 年 12 月 1 日和 12 月 2 日,康恩贝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26.8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9%,增持均价 4.31 元/股,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 546.85 万元,达到并超过其增持计划最低
金额的 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披露的临 2021-080 号《关于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增持计划最低金额过半的公告》)。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康恩贝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截至 2022 年 3 月 8 日,康恩贝集团已合计增持公
司股份 233.38 万股,增持均价 4.332 元/股,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 1,010.92 万
元,超过其增持计划的最低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披露的临
2022-011 号《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康恩贝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33.38 万(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1%),增持均价 4.332 元/股,累计增持金额为 1,010.92 万元,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的下
限。康恩贝集团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实施完成后,康恩贝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21,861.817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1%。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在本次康恩贝集团增持实施期间,康恩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季强、浙江博康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康医药投资公司)均未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康恩贝集团实施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过程和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康恩贝集团及胡季强、博康医药投资公司承诺:在康恩贝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完成后 6 个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一)康恩贝集团《关于增持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