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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72 沪市 康恩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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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72: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6

600572: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康恩贝            证券代码:600572        公告编号:临 2022-026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双方将在本协议基础上就具体合作项目另行协商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项目以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 2022年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以后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双方后续就有关合作事项的具体合作协议/合同的签订、审批和实施情况而定。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4 月 29 日,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康恩贝)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在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 568 号康恩贝中心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根据所提供的资料,浙江中医药大学的登记信息与概况如下:

  1、事业单位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

  2、法定代表人:陈忠

  3、开办资金:46,100 万元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000470004110Q

  5、登记管理机关: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6、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 548 号

  7、业务范围:以中医中药为主高等学历教育、科研开发、医疗及社会服务、
技术咨询

  8、关联关系:浙江中医药大学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浙江中医药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是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中医药研究生、在浙江省属高校中首批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院校。浙江中医药大学下设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等 13 个学院,举办 1 所独立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并拥有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附属杭州市中医院等 20 多家附属医院。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分阶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的签署无需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中医药大学

  (一) 合作背景

  甲方是一家集药物研发、生产、销售及药材种植、提取于一体,实施全产业链经营的大型医药上市公司,是浙江省规模最大的中药企业,位列全国中药企业十强;乙方是一所以中医中药为优势特色学科的高校,除首批获得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 3 个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建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外,下设多个临床医学院,并拥有多所附属中医中药特色医院,双方具备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互利互惠、共赢发展的合作基础。

  为更好地服务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围绕浙江“打造生命健康科技创新高地、万亿健康产业和建设中医药强省”的战略部署,甲、乙双方决定发挥各自优势,
整合资源,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助推学校一流中医药大学建设,助力康恩贝打造浙江省中医药健康产业主平台,共同为健康浙江、健康中国的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的合作将突出中医药创新、聚焦中医药大健康发展,围绕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产业发展、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产学研合作,助力浙江建设中医药强省、打造万亿健康产业,引领全国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

  1、成立创新联合体

  为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强强联合,共同提升我省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双方联合牵头发起成立“浙江省中医药创新发展联合体”,重点围绕科研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引育、产业带动等 4 个方面,谋划共建高能级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高水平中医药成果转化基地、多层次中医药人才引育平台,提升全省中药全产业链发展水平,力争成为我省中医药科技创新的策源地和面向全国的创新发展大平台。双方协商制订联合体章程,构建符合联合体发展的运行机制和制度体系,设立联合体理事会,建立双理事长机制,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合作共建计划顺利实施。

  2、科学研究合作

  甲乙双方推进在中医药、生物医学等生命健康领域共建科研机构、共享科技资源、共研科技成果、共创高能级平台,共同引领和推动浙江中医药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

  (1)发挥双方现有的科技平台优势,探索实现资源共享、互助互利,共建省级科技平台。甲方为乙方的“中药炮制规范化及标准化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等平台建设提供经费等支持;乙方为甲方的“浙江省中药制药技术重点实验室”提供学术指导与技术支撑。乙方支持甲方牵头申报创建“浙江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暂定名),打造全国领先的高能级中药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甲方支持乙方牵头创建中医药领域的浙江省实验室,打造全国中医药基础研究与应用推广的创新策源地。

  (2)根据政策导向与市场需求,双方在中药栽培、中药提取和质量分析关键技术、中药创新药开发、中药大产品二次开发、经典名方研发、大健康产品研制等方面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合作,共促项目研究与成果转化。


  (3)充分挖掘双方的资源与潜力,围绕现代中药与植物药、中药炮制技术等方向,共同搭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学科交叉的产学研用融合体,联合申报省部共建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高能级科技平台。

  3、人才引育合作

  双方在中医药及大健康人才培养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共同搭建包括高层次人才引进、高水平学生培养、高技能人员培训等内容的多层次人才引育平台,为中医药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1)校企共建创新发展研究院等平台,探索“校聘企用”“互聘共用”等灵活开放的引人用人机制,实现人员、技术、成果等创新资源互通、共享,形成服务中医药强省战略的人才集聚高地。

  (2)联合培养高质量学生,培养引领中药产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3)双方共同搭建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服务全省中医药领域尤其是中药产业生产一线的从业人员,合作培训高水平专技人员,为中药产业发展提供专业技能人才支撑。

  4、中医药健康产业合作

  服务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发挥双方在中医药等大健康领域的基础与优势,聚焦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围绕中药全产业链打造,双方深化并拓展产业合作,助推浙江万亿健康产业发展。

  (1)双方围绕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开展深入合作,通过股权合作的方式,优化企业管理机制,激活发展动力,共同将该企业打造成为浙江中药饮片行业的龙头企业和国内中药饮片行业的标杆。

  (2)以甲方的杭州康恩贝产业园为基础,双方共建中医药科创基地。依托“浙江省中药真实世界临床研究中心”、“浙江医疗机构制剂转化研究中心”等平台,加速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和项目孵化,实现中药 MAH 持证落地或转移,构建创新中药与中医药健康产品及服务的研发与产业化集群。

  (3)依托甲方的资金、市场优势,乙方的技术、人才优势,以及地方政府的政策、土地等优势,重点面向浙江山区县,聚集若干种道地、稀缺、大品种中药材,合作建设集种植、加工、仓储、研发于一体的规模化、优质化、品牌化、可溯源化的中药材基地,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


  (4)发挥各自的市场、技术等优势,合作研发、生产具有中医药特色优势的系列健康产品,包括精制饮片、保健品、功能食品、化妆品等。

  5、文化传承合作

  (1)甲方通过合作共建的方式支持乙方建设兼具教学、研究、科普等功能的生命科学馆。

  (2)双方择机联合举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中医药学术文化活动,合作开展学术文化传播,提升各自的知名度、影响力。

  (3)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参与中医药非遗保护传承、“浙派中医”宣传推广等工作,积极参与“中医药一带一路行动”,合力推动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

  (三)其他事项

  1、双方约定:本协议内容,以及在双方具体合作过程中可能相互需要提供专有的具有价值的保密信息,未取得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前提下,须各自遵守保密义务,不以任何理由或目的向第三方披露(各自的咨询顾问、代理人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在开展具体合作项目时,另行商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浙江中医药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就发展中医药事业和大健康产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建设“浙江省中医药创新发展联合体”等系列合作项目,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促进浙江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助力浙江高水平建设中医药强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和后续相关合作项目的推进,有利于发挥双方各自优势、整合双方资源,促进公司中药大健康核心业务的持续发展,助力将公司打造成为浙江省中医药健康产业主平台,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 2022 年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以后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双方后续就有关合作事项的具体合
作协议/合同的签订、审批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双方对合作方式、领域达成了初步意向,但尚未明确具体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协议项下的相关具体合作事项或项目及合作细节等需在未来签订相应的具体正式合作协议进一步予以明确。同时,相关具体的正式合作协议签署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也可能存在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而无法签署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未来将对本框架协议的履行进展情况以及框架协议项下有关合作事项或项目的具体进展状况,及时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浙江中医药大学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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