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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72 沪市 康恩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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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72:康恩贝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5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19-031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3,794,506.60元(人民币,下同),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1,850,357,176.03元,扣减2018年度按照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88,570,359.10元及派发的现金股利400,098,030.00元(含税)后,2018年末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2,165,483,293.53元。2018年末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为1,887,252,523.05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数据孰低的原则,2018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887,252,523.05元。

  根据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和于2019年1月3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部分内容调整的议案》决议精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7,282,881股,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585,017,792.34元(不含交易费用)。2019年1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根据《回购细则》第二十三条“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截止到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不享有分红权。

  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上市公司分红的有关规定精神和《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研究决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以母公司实现的2018年度的净利润520,921,764.53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2,092,176.45元;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667,320,200股。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股份97,282,881股,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585,017,792.3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后的股数2,570,037,31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派送现金红利385,505,597.8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根据《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0,451,611.00股,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311,280,507.88元(不含交易费用),经与上述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18年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合计696,786,105.73元,占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6.69%,符合《公司章程》不低于20%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分红指引中提出的现金分红比例一般不低于30%的标准。
  若公司董事会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仍继续实施回购,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项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