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9,00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266,732.02万股的3.37%。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兰溪市康恩贝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 胡季强
注册资本 266,732.0200万元人民币
上市时间 2004-04-12
主营业务 药品研发、制造及批发与经销
董事 胡季强(董事长)、张伟良(副董事长)、王如伟、余斌、胡北、史
录文、叶雪芳(独立董事)、徐冬根(独立董事)、曾苏(独立董事)
监事 吴仲时(监事会主席)、杨金龙、李建中
高级管理人员 王如伟(总裁)、陈岳忠(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杨俊德(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杨贤民(副总裁)、黄海波(副总裁)、袁振贤(财
务总监)
(二)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金额: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17年 2016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2015年
减(%)
总资产 9,420,221,233.95 8,495,211,667.05 10.89 9,568,798,623.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728,928,754.55 4,304,618,004.10 33.09 4,141,475,843.16
东的净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711,116,240.43 441,069,516.00 61.23 440,371,501.93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98,309,967.14 487,350,943.44 43.29 516,579,769.79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8 0.18 55.56 0.19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8 0.18 55.56 0.19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28 0.19 47.37 0.22
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5.88 10.43 增加5.45个百分点 12.02
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5.59 11.52 增加4.07个百分点 14.10
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股权激励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相关核心骨干等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除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外,公司2016年推出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该员工持股计划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关系。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股权激励方式是股票期权,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9,00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6,732.02万股的3.37%。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相关核心骨干等人
员(不包括公司监事与独立董事)。
本次激励对象的确定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相符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披露激励对象的人数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共计462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
相关核心骨干等人员。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与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
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时与公司(含下属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具有劳动
关系(包括公司员工退休返聘的情形)。
(三)激励对象的名单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目前总股本的
数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比例
王如伟 董事、总裁 180.00 2.00% 0.07%
张伟良 副董事长 140.00 1.56% 0.05%
余斌 董事 136.00 1.51% 0.05%
史录文 外部董事 30.00 0.33% 0.01%
陈岳忠 财务负责人、副总裁 120.00 1.33% 0.04%
杨俊德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120.00 1.33% 0.04%
杨贤民 副总裁 120.00 1.33% 0.04%
黄海波 副总裁 120.00 1.33% 0.04%
袁振贤 财务总监 80.00 0.89% 0.03%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其他管理人员、核心骨 7954.00 88.38% 2.98%
干453人
合计462人 9000.00 100.00% 3.37%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A股均不得超
过公司于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
所涉及的A股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于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0%。
(四)激励对象不存在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
(五)激励对象不存在同时参加两家或两家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六)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公司对相关激励权益的处理方法。
1、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的,其获
授的股票期权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
但是,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
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
象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中,当年达到
可行权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在离职之后仍可行权,其余尚未达到
可行权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由公司注销。
3、激励对象退休未被公司返聘,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中,当年达到可行权
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在离职之后仍可行权,其余尚未达到可行权
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退休但被公司返聘,其获授的股票期权
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
当年达到可行权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在离职之后仍可行权,由其合法继承人或本人享有,其余尚未达到可行权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由公司注销。
5、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六、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A股7.17元,即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每股A股7.17元的价格购买1股公司A股股票的权利。
(二)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A股6.90元;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6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前6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A股7.17元。
七、等待期、行权期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