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康恩贝 证券代码:600572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2016年7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但能否达到计划目标存在不确定性;(二)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三)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
(四)有关资产管理公司及资产管理计划的合同尚未正式签订,存在不确定性;
(五)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系康恩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上限为1500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30000万元。
3、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5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由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长江资管康恩贝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进取级份额,长江资管康恩贝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康恩贝股票。
5、长江资管康恩贝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按照不超过1: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进取级份额,由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全部的进取级份额,认购金额为15000万元,同时募集不超过15000万元的优先资金,组成规模不超过30000万元的资产管理计划,用于购买公司股票。
6、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5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30000万元。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7、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或大宗交易取得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登记至长江资管康恩贝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股票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8、公司控股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将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出资部分的本金提供保障,并为员工出资部分在本计划存续期内按不超过人民银行一年期储蓄存款基准利率水平提供保底收益。
9、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0、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 义
本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康恩贝、本公司、
指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康恩贝股票、公司股票、标
指 康恩贝普通股股票,即康恩贝A股
的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本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指
员工持股计划 划
草案、本草案、本员工持股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指
计划草案 划(草案)
持有人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长江资管 指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资管康恩贝1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指 长江资管康恩贝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本集合计划、集合计划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指导意见》 指
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
《工作指引》 指
露工作指引》
《公司章程》 指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计划管理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指
书》 计划认购协议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章 总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指导意见》、《工作指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二)自愿参与原则
(三)风险自担原则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1、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2、立足于当前公司业务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3、深化公司和各子公司的激励体系建设,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一)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领取报酬。
(二)持有人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下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的生产、营销、研发和管理骨干员工。
3、经公司认定的工作表现良好、对康恩贝有贡献的其他员工。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合计不超过15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
四、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原则、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上限为15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单个员工必须认购整数倍份额,且起始认购份数为5万份(即认购金额为5万元),超过5万份的,以1万份的整数倍累积计算。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金额为准。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其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人,认购总份额为10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0.07%;其他员工预计不超过1499人,认购总份额预计不超过14990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99.93%。
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