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编号:2024-056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定向增发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400.00 万份,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9414.4775 万股(因公司处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期间,本激励计划所称股本总额为截至
2024 年 8 月 22 日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1.80%。其中,首次授予 3335.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9414.4775 万股的
1.7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98.09%;预留 65 万份,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9414.4775 万股的 0.03%,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1.91%。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曙峰
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2539329145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 1888 号 43 层。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自动化控制工程设计、承包、安装;计算机及配件的销售;电子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硬件及外部设备的生产、销售,自有房屋的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7,281,202,979.92 6,502,387,143.49 5,496,578,624.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24,319,349.61 1,091,088,379.58 1,463,538,930.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1,448,236,551.96 1,144,419,161.05 946,569,672.55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总资产 14,353,729,857.51 13,004,578,298.67 12,079,908,312.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028,899,065.67 6,811,761,050.50 5,695,031,051.05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5 0.57 0.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27 17.36 30.11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刘曙峰,副董事长兼总
裁范径武,董事彭政纲、韩歆毅、纪纲、朱超、余滨,独立董事汪祥耀、刘霄仑、 丁玮、周淳。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长蒋建圣,监事陈志杰、谢
丽娟。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是:总裁范径武,副总裁官晓岚、张永、张国强、 王锋、方晓明、韩海潮、白硕,董事会秘书邓寰乐,财务负责人姚曼英。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40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89414.4775万股的1.80%。其中,首次授予3335.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9414.4775 万股的 1.7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98.09%;预留 65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9414.4775 万股的 0.0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1.91%。
截止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尚在有效期内。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仍在有效期内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99.8 万份,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仍在有效期内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59.5480 万份,两期合计在有效期内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59.3480 万份,合计占公司股本总额 189414.4775 万股的 0.82%。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参与恒生电子经营管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恒生电子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提升和未来发展的其他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400 人,包括: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3、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提升和未来发展的其他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多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所有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与公司或公司的分、子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姓名 职务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量(份) 比例
比例
范径武 副董事长、总裁 550,000 1.62% 0.03%
官晓岚 副总裁 200,000 0.59% 0.01%
张永 副总裁 450,000 1.32% 0.02%
张国强 副总裁 350,000 1.03% 0.02%
王锋 副总裁 280,000 0.82% 0.01%
方晓明 副总裁 280,000 0.82% 0.01%
白硕 副总裁 80,000 0.24% 0.00%
韩海潮 副总裁 180,000 0.53% 0.01%
邓寰乐 董事会秘书 250,000 0.74% 0.01%
姚曼英 财务负责人 155,000 0.46% 0.01%
董事及高管合计(10 人) 2,775,000 8.16% 0.15%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1390 人) 30,575,000 89.93% 1.61%
首次授予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