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编号:2023-080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简称:恒生电子期权
股票期权代码:1000000517、1000000518、1000000519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513.64 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3 年 9 月 12 日
股票期权授予对象人数:1581 人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9.44 元/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
3、2023 年 8 月 26 日至 2023 年 9 月 5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监事会做出《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具体情况
1、股票期权简称:恒生电子期权
2、股票期权代码:1000000517、1000000518、1000000519
3、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513.64 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
4、股票期权授予日:2023 年 9 月 12 日
5、股票期权授予对象人数:1,581 人
6、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9.44 元/份
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完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
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数量(份) 权总量的比例 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的比例
范径武 副董事长、总裁 30,500 0.20% 0.00%
张永 副总经理 22,500 0.15% 0.00%
张国强 副总经理 20,000 0.13% 0.00%
官晓岚 副总经理 17,500 0.12% 0.00%
王锋 副总经理 16,000 0.11% 0.00%
方晓明 副总经理 16,000 0.11% 0.00%
韩海潮 副总经理 6,000 0.04% 0.00%
白硕 副总经理 5,000 0.03% 0.00%
倪守奇 副总经理 9,000 0.06% 0.00%
周峰 副总经理 3,500 0.02% 0.00%
李湘林 财务负责人 6,000 0.04% 0.00%
屠海雁 董事会秘书 5,500 0.04% 0.00%
董事及高管合计 157,500 1.04% 0.01%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1569 14,978,900 98.96% 0.79%
人)
合计(1581 人) 15,136,400 100.00% 0.8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恒生电子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在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又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经调整后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行权价格: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为 39.44 元/股。
3、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612 人,包括在公司任职的参与恒生电子经营管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恒生电子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 4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批次 考核年度 考核目标
第一批次 2023年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批次 2024年 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三批次 2025年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注:上述“净利润”指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均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满足公司业绩考核条件的前提下,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 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的激励绩效等级确定 其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行权比例(Y)×个人当年计划行 权额度。
激励对象个人的激励绩效等级划分为 A、B、C+、C、C-、D 六个档次,考核
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激励绩效等级 A B C+ C C- D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Y) 100% 100% 70% 50% 30% 0%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