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编号:2022-070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2 年 9 月 13 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1,666 万份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4.88 元/份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生电子”)《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议案》,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9 月 13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事项,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行权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为 34.88 元/股。
3、激励对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272 人,包括在公司任职的参与恒生电子经营管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恒生电子及其控股子公司任
职的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三季报披露前授出,则该预留部分等待期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三季报披露后授出,则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3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3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40%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分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 3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 3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 40%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分的
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 5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 5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考核年上一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营业收
行权期 考核年度 入增长率(A)考核值
目标值 中间值(An) 触发值(Ao)
(Am)
第一个行权期 2022年 15% 8% 0%
第二个行权期 2023年 15% 8% 0%
第三个行权期 2024年 15% 8% 0%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完成情况 A≥Am Am>A≥An An>A>Ao A≤Ao
(A)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100% 85% 70% 0%
(X)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考核年上一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营业收
行权期 考核年度 入增长率(A)考核值
目标值 中间值(An) 触发值(Ao)
(Am)
第一个行权期 2023年 15% 8% 0%
第二个行权期 2024年 15% 8% 0%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完成情况 A≥Am Am>A≥An An>A>Ao A≤Ao
(A)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100% 85% 70% 0%
(X)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如公 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 权,均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并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的激励绩效等级确定其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个人层面行权比例(Y)×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个人的激励绩效等级划分为 A、B、C+、C、C-、D 六个档次,考核
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激励绩效等级 A B C+ C C- D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Y) 100% 100% 70% 50% 30% 0%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行权数量行权,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 由公司注销。
(二)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2 年 8 月 26 日至 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监事会做出《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