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22-013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或“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10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901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9 人
2020 年业务收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2020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529 家
司(含 A、B 股) 审计收费总额 5.7 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6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
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
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
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何时成 何时开 何时开 何时开始
项目组成 姓名 为注册 始从事 始在本 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
员 会计师 上市公 所执业 提供审计 告情况
司审计 服务
签署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利欧
项目合伙 陈彩琴 2006.12 2004.7 2006.12 2011 年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源家居股份
人 有限公司、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等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 签署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 费君 2011.9 2009.9 2011.9 2021 年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
计报告
签署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星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兆龙互连
质量控制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5 家公司的
复核人 闾力华 2003 2003 2000 2021 年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新亚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益丰大药房连锁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能时代环境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等 4 家公司的 2020 年
度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参与项目所耗
费的时间成本确定。参考上述定价原则,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26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5 万元,合计 161 万元,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较 2020 年度均未变动。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
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在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诚信状况良好。同时,在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次议案的汇报,并事先审阅了公司递交的本次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制度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