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安阳钢铁
股票代码:600569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购人名称: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 88 号楷林 IFC 大厦 D 座 8 层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 88 号楷林 IFC 大厦 D 座 8 层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收购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钢铁”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安阳钢铁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系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装备投资集团”)100%股权向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资本运营集团”或“收购人”)作价出资,导致收购人成为安阳钢铁的间接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仍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钢集团”),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河南省国资委。本次收购未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本次收购已履行了现阶段所需履行的批准和决策等法定程序。本次收购无需进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过户程序。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5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9
第四节 收购方式 ......11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5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摘要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摘要、《收购报 指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告书摘要》
安阳钢铁、上市公司 指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安钢集团 指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装备投资集团 指 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资本运营集团、收购 指 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人
河南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河南装备投资集团 100%股权作价出资
本次收购,本次作价出资 指 到河南资本运营集团,使收购人成为安阳钢铁间接控股股东的交
易事项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
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国家/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报告书摘要而言,除非特别说明,特指中
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
河南省政府 指 河南省人民政府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河南省国资委 指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收购人名称 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军强
注册地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 88 号楷林 IFC 大厦 D 座 8 层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 2022-06-10
营业期限 2022-06-10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1,50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000MA9LD5242F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
经营范围 资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
通讯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 88 号楷林 IFC 大厦 D 座 8 层
联系电话 0371-61770809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河南资本运营集团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河南省国资委持有河南资本运营集团 100%的股权,为河南资本运营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河南省国资委代表河南省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自成立之日起,河南资本运营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三、收购人所控制的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控制的企业为洛阳单晶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南豫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有色金属、金属材
料、建材、机械设
备、办公用品、计
算机及辅助设备、
劳保用品(特种劳
保用品除外)、化
工原料及产品(以
洛阳单晶硅集团有 张军强 1998 年 3 月 18 日 52.08153% 上不含危险化学
限责任公司 品)的销售;软件
开发,信息技术开
发,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房屋租
赁;土地租赁;机
械设备租赁;汽车
租赁。
国有资本经营管
理;国资重组管
理;处置闲置国有
河南省国有资产经 2004 年 12 月 13 资产;实业投资;
营集团有限公司 冀苠 日 100.00% 组织国有企业兼、
合并、参、控股;
组织国资融资和投
资及咨询管理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