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 中珠 公告编号:2024-011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股东萧妃英先生、广州云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合称“出让方”)与郑子贤女士(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关于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出让方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 10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2%)以每股 1.90 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 190,000,000 元。2024年 3 月 13 日,交易双方签署《关于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股份转让协议》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收到出让方通知,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协议转让股份已于同日完成过户登记。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郑子贤女士持有公司 5.02%的股份,成为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
经核查,郑子贤女士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5%以上股东的关联方或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董监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股东萧妃英先生、股东广州云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合称“出让方”)与郑子贤女士(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关于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出让
方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 10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2%)以每股 1.90 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 190,000,000 元。
2024 年 3 月 13 日,交易双方已于同日签署《关于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股份转让协议》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 号)、
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协
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号)。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情况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收到出让方通知,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协议转让股份已于同日完成过户登记。
本次转让前后,出让方与受让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转让前 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郑子贤 0 0 100,000,000 5.02%
萧妃英 164,555,403 8.26% 100,000,100 5.02%
广州云鹰资本管
142,266,541 7.14% 106,821,844 5.36%
理有限公司
合计 306,821,944 15.40% 306,821,944 15.40%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郑子贤女士持有公司 5.02%的股份,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2、经核查,郑子贤女士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5%以上股东
的关联方或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董监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
4、本次协议转让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