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 中珠 公告编号:2023-082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 年 9 月 22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68 ST 中珠 2023/9/15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公司 19.08%股份
的股东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 2023 年 9 月 7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
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3 年 9 月 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 19.08%股份的股东深圳市朗地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增补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函》。股东朗地科技提请公司董事会在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中增加《关于公司董事会增补并提名选举冯汉林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提名冯汉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该议案需要累积投票。
本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9 月 22 日 10 点 30 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情侣南路 1 号仁恒滨海中心 5 座 8 层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9 月 22 日
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1.01 增补盛剑明先生为公司董事 √
1.02 增补冯汉林先生为公司董事 √
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1)人
2.01 增补史忠阳先生为公司监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2 已于 2023 年 9 月 5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刊载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
2023 年 9 月 7 日,公司股东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交《关于增
补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在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中增加议案 1.02,提名冯汉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增补董事候选人,并于 2023 年 9 月 9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进行披露。
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将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9 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
贵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1 增补盛剑明先生为公司董事
1.02 增补冯汉林先生为公司董事
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01 增补史忠阳先生为公司监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