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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珠: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7

ST中珠: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 中珠        公告编号:2023-056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下属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87,664,695.16 元(民事起诉状)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
      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通过司法途径提出再审申请,维护上市公司
      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下属公司中珠俊
天(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俊天”)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通过法院
专递电子邮件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中院”)2023 年 6 月 9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京 02 民终 5346 号),北京中院就上诉人(原审被告)中珠俊天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弘洁润众咨询有限公司(原弘洁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洁实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根据弘洁实业的民事起诉状描述:2016 年 12 月,中珠俊天与弘洁实业签署《房
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村 615 号的物业用于开设医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中珠俊天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弘洁实业足额支付租金,弘洁实业认为中珠俊天已构成违约责任,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号)。

    2022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2)京 0106 民初 3740 号),就原告弘洁实业与被告中珠俊天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
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号)。

    2023 年 4 月 20 日,北京中院向中珠俊天送达《民事传票》。因中珠俊天与北京
弘洁润众咨询有限公司(原弘洁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
珠俊天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披露的《中珠医
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号)。
    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通过法院专递电子邮件收到北京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
书》((2023)京 02 民终 5346 号),驳回二审上诉,维持原判。

    二、《民事判决书》的主要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209,282 元,由中珠俊天(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通过司法途径提出再审申请,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京 02 民终 5346 号)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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